於指定Reebok店鋪購物滿淨值港幣$400, 即送福鼠利是一封, 有機會獲得高達半價優惠券或其他豐富禮品。
推廣期: 2020年1月10日至2月3日
1. 本推廣的推廣期自2020年1月10日起至2020年2月3日為止,包括首尾兩天(「推廣期」)。
2. 於推廣期內,顧客於任何一間指定Reebok店舖(定義見下文)進行每次單一交易中,購物的總交易淨額滿400港元 (「合資格交易」),將會獲得1封福鼠利是(「利是」),惟顧客於每次合資格交易最多只可獲得1封利是。
3. 在決定交易是否符合合資格交易或決定合資格交易的總交易淨額的時候,須取決於相關合資格交易的有效單據(「單據」)上所顯示的總額,且不計算購物袋收費、未通知/取消/退款/換貨/偽造/未批准/欺詐或濫用的交易;換領物品、購買禮劵或現金劵的交易;及無有效單據的交易。
4. 本推廣活動的指定Reebok店舖詳列於:[https://www.reebok.hk/help/CNYPromotion]。
5. 所有現金劵、折扣、會員優惠及推廣優惠均不可用於合資格交易以參加本推廣。
6. 參加本推廣後,合資格交易下所購買的任何產品,均不得退款或退貨。
7. 每封利是包含以下其中一款獎賞(「獎賞」):
(i) Reebok 五折優惠券(共1,560份);
(ii) Reebok 六折優惠券(共3,870份);
(iii) Reebok 七折優惠券(共3,480份);
(iv) Reebok 利是封套裝換領券(共230份);
(v) Reebok 雨傘換領券(共80份);
(vi) Reebok 沙灘毛巾換領券(共70份);及
(vii) Reebok Interval 超大布袋換領券(共290份)。
8. 顧客須同意遵守優惠券或換領券上所列之各項條款及細則,並必須依照優惠券或換領券上所示的指定店鋪及指定日期之前換領,逾期作廢。
9. 優惠券或換領券不論因遺失、損壞、損毀或任何其他原因,均不會獲補發。
10. 所有獎賞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轉售、轉讓及以任何形式兌換現金、貨品或服務。
11. 如因本推廣及其有關之活動所引致而與之相關而產生任何爭議(包括但不限於本條款及細則的應用及釋義),adidas Hong Kong Limited(「Reebok」)保留絕對的最終決定權,而決定時毋需作事先通知。
12. 本條款及細則之英、中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一概以英文版本為準。